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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我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标杆引领和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和鼓励全省各行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新修订的《陕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陕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是对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机构和一线班组的表彰激励。本次修订是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旨在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更好服务全省质量工作大局。 《办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重点从三方面实现优化升级: 一是明确导向,服务大局。认真研究国内外政府质量评审实践,总结过去十届陕西质量奖评选的成功经验,借鉴中国质量奖、兄弟省份政府质量奖评选的有益做法,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产业发展重点,突出质量创新、品牌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引导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集聚。 二是优化程序,提升效能。对申报、推荐、受理、评审、公示、表彰奖励等环节流程进行细化规范,明确省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专业化评审专家库,引入更加科学的评审方法,规范评审程序,强化评审监管,增强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是强化激励,动态管理。加强对获奖组织机构和班组的宣传推广,鼓励其履行社会责任,分享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放质量管理实践观摩,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建立获奖主体动态监管机制,明确对获奖后5年内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奖励并收回证书奖牌,维护质量奖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工作,有序开展第十一届陕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以高质量奖励制度助推全省质量竞争力整体跃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新篇章注入强劲质量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