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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行业药品管理的关键抓手。2025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药品流通领域“清源”行动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与协同共治并行,持续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切实守护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强化组织领导 促推三方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市食药安委会专题会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三方责任落实。局党委专题听取监管工作汇报,精准明确监管方向与重点任务。建立季度风险会商机制,整合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社会热点、监管平台数据、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维度信息开展深度研判,精准识别风险隐患、剖析问题成因、制定针对性对策,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强化部门协同 规范重点行业秩序
与市卫健委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药品质量监管、不良反应监测、联合执法检查等领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年初,联合召开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和不良反应监测专题推进会,集中通报上年度突出问题,明确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组建市级医疗美容与口腔行业联合检查组,开展5轮专项整治检查,累计检查相关机构48家,合力规范医疗美容与口腔行业药品使用市场秩序。
强化问题导向 深化专项整治震慑
针对市民群众高度关切的急救药品管理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重点聚焦急救药品、科室备用药品、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等关键品种,同步核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情况。专项约谈停业、歇业医疗机构负责人,严防药品管理漏洞,杜绝药品流弊风险。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检查医疗机构2468家次,责令整改134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形成强有力监管震慑。
强化监测预警 筑牢药物警戒防线
以医疗机构为药物警戒核心阵地,重点依托三级医疗机构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季度监测情况函告机制,定期向市卫健委通报监测进展,同时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开展专项排名通报,推动监测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共收集、审核、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951份,其中新的严重和新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761例、严重不良反应报告3611例,报告评价及时率超98%,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强化队伍建设 提升专业监管能力
通过推荐、选拔、专业考试等环节,组建起一支覆盖18个区县和开发区、共184人的市级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培养模式,借助省局抽调锻炼、本局集中培训等契机,融合业内专家集中授课与飞行检查、交叉检查“以检代训”等方式,累计开展培训1200人次。通过“教、学、练、检”一体化培养体系,检查员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广泛普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措施及工作成效。通过政务新媒体账号精准发布《严防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提醒告诫书》《中药饮片质量安全要点》等公告,督促药品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推送重要时节、重点品种的安全用药科普知识与消费提示,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素养,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